张**诉高*婚约财产纠纷案
代理词
审判长、人民陪审员:
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没有对婚约财产范围作出具体界定,婚约彩礼是从我国西周礼制中缔结婚姻必经的六道程序“六礼”演化而来。具体到本案,我认为:原、被告双方按照当地风俗履行的“丢手续”、“看门户”才属于“礼”的范畴,此时所支出的费用也才属于彩礼范围。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》(二)第十条规定:“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,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……”这就意味着,只有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才属于返还范围。因此,我认为本案中只有原告在按照当地风俗“丢手续”、“看门户”时支出的费用才属于应当返还的部分。
陕西汉水律师事务所:胡先波
2014年6月14日